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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单元
建设要求及规范
1.站房建设要求
1.1站房选择
a)优先选择固定式水站,水站站址能满足站房建设面积要求的,优先采用单层站房结构;
b)水站站址存在洪涝隐患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双层站房结构,仪器室宜布置在二楼;
c)水站站址受建设条件影响时,如地基不稳固、受当地规范限制、河道影响等,采用简易式水站;
d)水站站址受建设条件制约,如景区、城区、管制区具体面积等制约,可采用小型式水站;
e)水站站址根据建设要求须选定在河、湖(库)中且水深在10m以内的,采用水上固定平台站;
f)在湖(库)中进行水站建设无法满足供电要求时,可采用浮船式水站;
g)国界监测断面水站必须为固定式水站;
h)水站站房外观和风格应统一,且具有生态环境部门统一标识。
1.2站房通用技术要求
1.2.1站房辅助设施要求
a)站房应包括用于承载系统仪器和设备的主体建筑物和外部配套设施两部分;
b)主体建筑物由仪器室、质控室和值班室(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可根据站房实际条件对各室进行调整合并)组成;
c)外部配套设施包括引入清洁水、通电、通讯、通路以及周边土地的平整和绿化等;
d)对于固定式和简易式水站,应有硬化道路,路宽不小于3.0m,且与干线公路相通。站房前应留有适量空地,保证车辆的停放和物资的运输;
e)固定式水站应采用独立地基,基础持力层为老土层,要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kPa,地面粗糙度为B类。简易式和小型式水站应采用混凝土预先浇注地基,厚度不低于30cm。遇软弱地基时做相应的地基处理;
f)站房外地面要求平整,周围应干净整洁,有利于排水,并有适当绿化,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在站房外须设置围墙、护拦、护网或防护栅栏,设置门锁和相关警示标志。
1.2.2站房供电要求
a)供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的规定执行;
b)水站供电电源使用V交流电、三相四线制、频率50Hz,电源容量要按照站房全部用电设备实际用量的1.5倍计算;
c)电源线引入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穿墙时采用穿墙管。施工参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d)应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配置专用动力配电箱。在总配电箱处进行重复接地,确保零、地线分开,其间相位差为0,并在此安装电源防雷装置;
e)在V供电条件下,根据仪器与设备的用电情况,总配电采取分相供电:一相用于照明、空调及其他生活用电(V),一相为仪器系统用电(V),另外一相为水泵供电(V),同时在站房配电箱内保留至少一个三相(V)和单相(V)电源接线端备用;
f)应配备UPS和三相稳压电源,容量应保证突然断电后系统能继续完成本次测量周期;
g)所有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具备屏蔽功能,分开铺设,以免产生电磁干扰;
h)浮船式水站供电可采用风力或太阳能供电,配备电能存储装置,电源容量应大于全部耗电设备实际用量的1.5倍以上。
1.2.3站房给水要求
a)站房应根据仪器、设备、生活等对水质、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别设置给水系统;
b)站房内应引入自来水(或井水),自来水的水量瞬时流量不低于3m3/h,压力不小于0.05MPa,保证每次清洗用量不小于1m3。
1.2.4站房通讯要求
a)固定式水站网络通讯建设应以光纤/ADSL有线网络传输为主,现场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选用无线网络进行传输;
b)通讯方式应选择至少两家通讯运营商,无线传输网络(固定IP优先)应满足数据传输要求及视频远程查看要求,传输带宽不小于20M;
c)水上固定平台及浮船式水站通讯在没有运营商网络覆盖的情况下,可采用微波中继等辅助传输方式。
1.2.5站房防雷要求
a)站房防雷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的规定,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以及验收。
b)站房直击雷防护要求
站房应设计专门的防雷装置,包含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干线及接地体装置,防雷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的规定,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c)电源系统防雷防护要求
在总电源配电箱中应配备避雷器或浪涌保护器,防止雷击产生的大电流损坏设备,避雷器、浪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应可靠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d)通信系统防雷防护要求
对于卫星通讯系统,应在馈线电缆进入站房时安装同轴馈线保护器;对于电话线系统,应采用电话线路防雷保护器。利用铜质线缆的数据信号专线,在设备的接口处应加装信号专线电涌保护器。
e)接地系统
站房内电源保护接地与建筑物防雷保护接地之间要加装等电位均衡器,设置等电位公共接地环网,使需要有保护接地的各类设备和线路做到就近接地。
1.2.6站房安全防护要求
a)站房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的规定;
b)站房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置防火区、隔离区;
c)站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的规定;配置的自动灭火装置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d)站房内应至少配置感烟探测器,宜采用感烟与感温两种探测器组合;
e)站房内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f)站房应设置防盗措施,门窗加装防盗网和红外报警系统并设置门禁装置;
g)站房应满足水站所在地抗震设计要求;
h)水上固定平台及浮船式水站须配备相应的警示标志,防止非相关人员登陆或靠泊,有行船的水域须配备符合海事规范要求的具有独立太阳能供电的航标灯;
i)水上固定平台的钢结构、围栏及防护栏杆等须采用抗紫外老化、抗锈蚀的材质,金属材质表面应采取热镀锌或刷防锈漆等防锈措施。
1.2.7站房暖通要求
a)站房结构需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
b)站房内应有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室内温度应当保持在18~28℃,湿度在60%以内,空调功率满足温度要求,具备来电自启功能,并根据温度要求自动运行。在北方寒冷地区应配备电暖气等单独供暖设备,保障室内设备的正常工作。
1.2.8站房装修要求
a)仪器室要求
1)仪器室内地面应铺设防水、防滑地面砖,离地1.5m高度以下铺设墙面砖,并在室内所需位置设置地漏;
2)仪器室内应预留30cm深地沟,用于采排水管道铺设。地沟上面加设盖板(须便于取放),地沟的地漏应与站房排水系统相连;
3)仪器室至少预留3个五孔插座,距离地面不少于0.5m;应预留空调插座且距吊顶或顶部0.5m。
配电箱预留五芯供电线路至自动监测系统控制柜位置;
4)仪器室应安装排风换气装置,保障空气通畅;
5)根据站房建设情况可安装吊顶,站房内净高不低于2.8m。
b)质控室要求
质控室内应配有防酸碱化学实验台、洗涤台、上下水和冷藏柜;
1)实验台:具备耐强酸碱腐蚀、耐磨性、耐冲击性、耐污染性要求,底座可调节;
2)洗涤台:主架及台面应与实验台保持一致,洗涤槽采用耐强酸碱腐蚀、耐磨性材料,水龙头采用两联或三联化验水龙头,底座可调节;
3)上水:水管材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管道材质要求,能够满足保护水质卫生,不渗漏的要求;
4)下水:实验区排水全部采用防腐蚀耐酸碱材质,达到排水不渗漏不腐蚀的要求;
5)插座:实验台处预留至少2个五孔插座;
6)冷藏柜:应配备冷藏容量不小于L的冷藏柜一台。
c)值班室要求
值班室主要用于站房看护人员使用,应配备空调、办公桌椅等相关办公与生活设施。除外还可设置卫生间等其他配套设施。
1.2.9视频监控单元技术要求
视频监控传输需满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a)视频监控单元功能要求
1)实时监控功能:可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实时获取监控区域内清晰的监控图像;
2)云台操作功能:可实现全方位、多视角、无盲区、全天候式监控;
3)录像存储功能:支持前端存储和中心存储两种模式,存储周期不低于30日;
4)语音监听功能;
5)远程维护功能:可通过平台软件对前端设备进行校时、重启、修正参数、软件升级、远程维护等操作;
6)视频监控系统具备断电自启功能。
b)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布设要求
1)站房外取水口:安装在靠近取水口岸边,安装高度应满足5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固定监控视角,用于监控取水口及站房周边情况;视频照射距离≥50m;
2)站房周围环境:应安装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可监控站房周围环境,视频照射距离≥m;
3)站房仪器室:安装于站房仪器室内,固定监控视角且范围可覆盖仪器室内部所有仪器设备,视频照射距离≥30m;
4)对于小型式水站、水上固定平台及浮船式水站应满足实时监控取水口、进门处和仪器设备,其它不做要求。
c)前端视频监控设备技术要求
1)网络红外球型摄像机:球机带云台,可水平度旋转,竖直0~90度旋转;带红外,支持夜间查看;
2)高清网络录像机:支持不低于万像素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和回放;支持IPC集中管理,包括IPC参数配置、信息的导入/导出、语音对讲和升级等;支持智能搜索、回放及备份。
1.3站房建设类型
1.3.1固定式水站站房
a)站房结构应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站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
b)站房外形的设计因地制宜,外观美观大方,结构经济实用,与周边景物协调一致;
c)站房地面标高(±0.00)应根据当地水位变化情况而定,能够抵御年一遇的洪水;
d)站房抗风等级原则上应满足12级台风要求,可根据当地气象条件适当调整;
e)站房周围应使用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对地面进行硬化;
f)合理布置钢窗位置和数量,外侧配备不锈钢防盗网,仪器室靠近摆放仪器一侧墙面不宜设置窗户;采用成品防盗门须符合设计要求。
1.3.2简易式水站站房
a)站房主体建筑物可采用混砖结构或钢架结构;钢架结构应符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的要求,可抗七级以下地震;
b)用于围护系统的屋面及墙面板材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和《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
规定的钢板,采用的压型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压型钢板》(GB/T)的规定;
c)站房内部进行隔热保温处理,钢架结构站房夹层应采用保温防火材质,地板应具有防滑设计;
d)站房设置仪器工作区和质控区,用于自动监测系统的安放及简易实验台的安装;
e)站房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f)站房内应配置不小于1m长的工作台。
1.3.3小型式水站站房
a)站房由外箱体、内部金工件及附件装配组成;
b)具有密闭性能和防水防冲击性能,整体防护等级达到IP54以上;
c)站房外表面应进行耐腐蚀处理;
d)内部进行隔热保温处理,保温夹层应采用防火不燃材质;
e)预留给、排水口,方便监测水样和自来水供给及站房废水排放;
f)机柜承重不低于kg;
g)站房阻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扩散型和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GB/T.7)实验A要求;
h)各表面承受垂直压力大于N,门打开后最外端承受垂直压力大于N;
i)设置前门及后门,前后均可维护,具备防盗功能;
j)配置集成空调,自动调节内部温度,满足系统及仪表对温度的要求。
1.3.4水上固定平台站
a)平台使用面积满足仪器使用要求,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方形或圆形台面;
b)平台台面可采用钢结构材质或者混凝土浇筑结构等,强度满足使用要求;
c)平台应设置楼梯及防护栏杆等配套设施
2采排水单元建设要求
2.1采水通用要求
2.1.1采水点位要求
a)采水点位一般选择在水质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距上游入河口或排污口的距离不少于1km;
b)采水点水质与该断面平均水质的误差不得大于10%,在不影响航道运行的前提下采水点尽量靠近主航道;
c)取水口位置一般应设在河流凸岸(冲刷岸),不能设在河流(湖库)的漫滩处,避开湍流和容易造成淤积的部位,丰、枯水期离河岸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d)河流取水口不能设在死水区、缓流区、回流区;
e)取水点与站房的距离一般不应超出m,枯水期不超过m,确因客观条件无法达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尽量缩短采水管路的距离,减少因采水管路过长对结果的影响;
f)枯水季节采水点一般水深不小于1m,采水点最大流速一般低于3m/s。
2.1.2采水技术要求
a)采水单元应结合现场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合适的采水方式,符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保证运行的稳定性、水样的代表性、维护的方便性;
b)采水单元一般包括采水构筑物、采水泵、采水管道、清洗配套装置、防堵塞装置和保温配套装置;
c)采样装置的吸水口应设在水下0.5~1m范围内,并能够随水位变化适时调整位置,同时与水体底部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底质淤泥对采样水质的影响;
d)采水系统应具备双泵/双管路轮换功能,配置双泵/双管路采水,一用一备;可进行自动或手动切换,满足实时不间断监测的要求;
e)采水管道应设置防冻保温措施,以减少环境温度等因素对水样造成影响;
f)采水管道材质应有足够的强度,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不与水样中被测物产生物理和化学反应;
g)采水管道应具有防意外堵塞和方便泥沙沉积后的清洗功能,管路应易于拆卸和清洗;
h)采水管道应有除藻和反清洗设备,可以通入清洗水进行自动反冲洗;
i)采水单元采集的样品应能保证水样代表性,集成干预核查应符合要求。
2.1.3采水设备要求
a)采水泵
1)采水泵优先选用清水潜水泵;当监测水体浊度过大时,应选择污水潜水泵。当取水头位置与站房的高差小于8m或平面距离小于80m可考虑选用离心泵或自吸泵。采水泵的选择须满足水质监测系统运行所需水量和水压的要求,根据现场采水距离、水位落差配置相应功率的采水泵。
2)选用的材质应适应环境需要,应具备防腐、防漏等性能。
b)采水管道
1)采水管道材质应有足够的强度,可以承受内压和外载荷,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重量轻、耐磨耗和耐油性强。
2)采水完成后系统应具备自动排空管道并清洗的功能,清洗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管路铺设深度原则上应满足当地防冻深度要求,对无法满足深度要求的,应采取伴热保温措施;采样管线铺设应提前预埋保护套管;回填后在管路施工铺设线路上应做好警示,防止其他施工误挖,保证管路使用安全。
4)采水管径应大于DN25,采用耐用、耐热、耐压及环保材质,不改变水样代表性。
c)保温、防冻、防压、防淤、防藻要求
1)保温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止压力损坏,结构简单、施工方便、易于维修、拥有良好的防水性能等特点。
2)地面段管路通过外层敷设伴热带和保温棉实现保温和防冻功能;埋地段管路通过将管路敷设于当地冻土层以下,对管路起到防冻作用;也可采用深埋和排空方式。在采水管道经过水面冰冻层的一段,应安装电加热保温层,并有良好的防水性能。
3)经过道路的管路应敷设于预留的地沟或套管内,上部设置水泥盖板防止人为踩踏;经过道路的保护套管一般宜选用镀锌钢管。
4)确保采水管道铺设平滑并具有一定坡度,尽可能减少弯头数量,避免管道内部存水。在系统设计时,设置反冲洗装置,以防止淤泥沉积和藻类聚集。
2.1.4采水安全措施
a)在航道上建设采水构筑物时,应确保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可在采水构筑物周围设置警示浮球防护圈及航标灯,浮球及取水部件不应影响航运。
b)采水单元应设置防撞和防盗措施。
4.2.2排水技术要求
a)站房的总排水必须排入水站采水点的下游,排水点与采水点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b)试剂及废水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单独收集、存放和储运,并统一处置;
c)排水总管径不小于DN,并配备防冻措施;
d)站房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或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点应设在采水点下游;
e)特殊区域因地理环境等因素不能直排的可建设防渗漏渗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