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防盗门 >> 防盗门发展 >> 姐姐霸占妹妹房产,只因妹妹管闲事损失12
闭门不管庭前月,分付梅花自主张。
管闲事,落不是,每个人的身边都会有低调的人和喜欢出风头的高调之人。喜欢出风头并不是坏事,有很多时候还能给自己带来更好的表现机会,但是一定要分场合,不能什么时候都只顾着自己出风头。
妹妹帮姐姐签了几个字,导致万元保险金无法理赔
今年48岁的李晓云(化名)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她在家中排行老二,说起来姐姐和弟弟的家庭条件也算不错,每个人都有两套房产。
可让李晓云没想到的是,今年的2月份姐姐一家就霸占了她的房产,一家人住进来了不说,还在房子里面的白墙上写了很多埋汰她的话。
李晓云说,我如今是有家不能回,明明是我自己的家,姐姐却说她有居住权,我老公是远洋货轮上面的轮机长,一出海就是大半年,平日里没有丈夫撑腰,我也不敢将姐姐和姐夫一家人给赶出去。
出于无奈之下,李晓云鼓起了勇气再次回家找姐姐沟通,最外侧的防盗门在往日的冲突中已经被损坏,而内侧的门李晓云则是偷偷的把钥匙藏在了消防栓处,她说不知道姐姐换锁了没。
好在试了试,房门还是可以打开的,一进门李晓云就指着墙上的大红字表示,这都是我侄儿媳妇写的,客厅里写的有,卧室里写的也有,说着李晓云又搬开了床垫拿出了一堆衣服,她说这都是姐姐一家把我所有的衣服都给剪坏掉了。
不仅如此,家里以前还有一个大电视,电脑,打印机等物件都被姐姐一家人给砸坏丢在了楼下,我现在根本就无法在自己的家里居住,都是借住在娘家,旅馆,朋友家。
此时房子里空无一人,但生活的气息随处可见,为了方便一家人居住,李晓云的姐姐甚至还在客厅加了床,就在这时,李晓云打开了里屋的卧室门,然而一瞬间她却像受惊了的小鹿一样赶紧又关上了房门。
原来姐姐一直都在卧室里呆着,按道理来说,这明明是李晓云的家,为何见到姐姐后李晓云又显得自己是个外人,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不敢面对姐姐呢?
顿了顿,李晓云才喊姐姐出来沟通,可姐姐始终不愿意出来,她也不敢进去,就这样两姐妹僵持了很久,最终李晓云妥协了,她硬着头皮开了门坐在了姐姐的身边,让人没想到的是,李晓云又小心翼翼的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跟你讲,我是被骗了,你又不相信我。
而姐姐反驳着妹妹:你不是被骗了,你跟他们是一伙的。这些话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似乎这些话两姐妹之间也早就对峙过几百遍了。
随后姐姐刘秀娟(化名)说起了和妹妹纠纷,她表示:年的2月25日,我29岁的儿子刘绍辉(化名)独自驾车从邵阳回来,途中儿子突发未知疾病打电话向我们求救,几个小时后儿子抢救无效去世了。
当时正值疫情特殊时期,遗体需要尽快火化,可就在处理后事时,妹妹李晓云上楼拿我儿子的身份证发现了一份保险单,保额是万,受益人法定,通知保险人过来办完手续后我们原以为会有万的赔偿,然而两周后等来的却是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
于是我们就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开庭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保险理赔需要尸检确定死亡原因,而在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中,他们以我丈夫刘鑫旺(化名)手持一张写有不同意尸检的照片为理由认为我们家人签字约定不同意尸检,保险公司以怀疑死亡原因为由拒绝了理赔。
李秀娟说当时我就懵了,我们从来没见过这张尸检的单子,也没签过字,一审的时候妹妹李晓云也没有说,她还劝我可能是姐夫签过字给忘掉了,要我相信法官的判断。
后来我们回到家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然后过了几天我们就去法院调取了开庭笔录,当我们看到那张不同意尸检的单子后才发现了主要的证据,照片上是一个穿着格子衣服的手签的不同意尸检。
事后我们回想起给儿子办理后事的时候,妹妹李晓云穿的就是这件格子衣服,我们回来在她家衣柜当即就找了这件格子衣服,这就说明不同意尸检是妹妹签的。
说着李秀娟就拿出了这件格子衣服,跟照片对比,确实是一模一样,她说,当时我质问了妹妹,就这她还不承认是自己签的,之后在长沙的听证会上她才承认是自己签的字,我们就很郁闷了,她又不是亲属,为什么签这个字不跟我们讲,所以我们一气之下就搬进了她的房子,剪烂了她所有的衣服。
李秀娟又回忆起了往事说道:多年来妹妹李晓云和我儿子关系并不融洽,儿子在世时,李晓云就曾因为5万元借款多次与我儿媳发生矛盾,她签这个字肯定也是有预谋的,肯定在这百万赔偿款中拿到了不少好处。
紧接着李秀娟拿出了手机播放了一段视频,这是儿媳和李晓云之间因为赔偿金发生的争吵,视频中侄儿媳更是与她发生了肢体冲突,李秀娟说,儿子和儿媳结婚多年,生育了一儿一女,但在年两人因感情不合就离婚了。
后来儿媳改嫁,按照法律继承关系,她原以为拿到的赔偿款也有两个孩子一份,现在赔偿金没了,她也因此和李晓云发生了冲突,墙上的字是她写的。
这时一旁的李晓云坦言,那件格子衣服确实是我的,不同意尸检的这三个字也是我签的,但当时失去侄儿我也伤心过度,糊里糊涂的就签下了这个字,如今损害到姐姐的利益,我也愿意适当补偿。
说着姐夫刘鑫旺也下班回到了家里,他说住在这里半年了,想要达成的目的就是这笔钱要怎么处理,当初是小姨子签的字,我们是不知道的,这个责任当然也是要由她来负,我们住在这里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事实上这半年来刘鑫旺已经习惯了住在这里,一年多来因为儿子的去世他也添了不少白发,那么当初他又怎么会让李晓云去签这个重要的字呢?
原来对于刘鑫旺来说,当初签下每一个字的时候他的内心都是绝望的,并没有任何精力去仔细分辨每一份材料的内容,他也曾以为是自己迷糊中签过这个字,直到看见那张图片的格子衣后才确定“不同意尸检”是小姨子李晓云所签。
自从这以后,他们全家人都把矛头指向了李晓云,此时李晓云解释,当时材料太多,姐夫也不在现场,我也看到了内容不同意尸检就无法获得理赔,可我也没看太清楚,就想着没看清楚算了,然后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我想的只是代签了侄儿的身份信息和不同意这三个字,我以为没有签名字,便不会有法律效应,可没想到事情会发生到如此地步,不仅姐妹之间关系恶化了,还背负上了对不起侄儿的骂名。
说完李晓云痛哭了起来,他询问姐夫到底要怎么解决这件事,怎么现在感觉都解决不了,是要我的房子,还是要我赔钱,不能老这么霸占着我的房子让我无家可归。
这一年来我们都打了好几场官司了,姐姐告我恶意签字导致你们损失了万元,让我赔你们万,我起诉姐姐霸占房屋损坏财物,我们姐妹就如同仇人一般,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这责任也不能全怪在我身上,万我怎么能赔偿的起。
然而李晓云还没哭诉完,她的前侄儿媳妇陈米(化名)也回来了,她承认墙上的字是自己写的,目的就是为了逼迫李晓云说出事情的真相,她也认为李晓云和保险公司是合伙欺骗她们的。
原来陈米和刘绍辉离婚后,她的现任丈夫无法接纳她的孩子,所以又选择了离婚重新回到了公婆身边与他们共同抚养这两个孩子,她说当初离婚后再婚是娘家那边人安排的,或许也是太仓促了一点没了解清楚就结了婚,现在刘绍辉去世了,两个孩子我肯定是要带的。
以前刘绍辉和公婆从事的都是包装行业,他们开的有工厂,虽然家境还不错,但并没有留下多少积蓄,刘绍辉的身体也很好,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他买了这份保险,而这份保险赔偿金也是他留给孩子和父母的最后一份保障。
此时李晓云再次解释了,当初都是自己一手在处理保险的事情,因为姐姐没有文化,我是上了中专,姐夫也因为失去儿子痛苦不堪,根本没有精力,侄儿媳妇也离婚了,所以就是我帮着跑前跑后的,保险单也是我发现的,所有的对接也是我跟进的。
如果没有发现这份保险单,或者没有看到那个格子衣角的图片,这件事也早就息事宁人,根本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
对此侄儿媳妇也坦言,如果没有发现这些东西和证据,现在的生活可能也都在照常进行,不会发展到如今的地步。
只是李晓云从头到尾都在帮衬着姐姐一家处理这个事情,然而只因犯了一个错,他们都全盘否认了李晓云,更加不相信她的解释,一致认为她和保险公司合伙拿到了不少好处。
说起来李秀娟家开的有包装工厂,家境还是不错的,自从儿子去世后他们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关闭了工厂,茶饭不思的搜寻着证据,可当他们发现那个格子衣脚后,更像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原本可以得到却又得不到的东西让他们欲罢无能,失去儿子的痛苦也被无限放大,事已至此,他们只能让李晓云赔偿这万元钱,毕竟字是她签的,责任就该由她来负。
协商不下,李晓云回到了娘家,自从被姐姐霸占了房产后,娘家就成了她的不定期居所,对于两个女儿之间发生的矛盾,她们70岁的母亲王泽福(化名)也有自己的看法。
她表示这件事确实是小女儿做错了,她就不应该去签那个字,怪不得大女儿去霸占她的房子,也怪不得她侄儿媳妇骂她多管闲事,我也曾去劝说过两个女儿,但她们都不听我的,也会骂我,对此为了这件事我也挺心烦的。
事后王泽福回忆,我和丈夫做生意常年在外,大女儿小学没毕业就帮衬着做家务,她的性格沉稳,不爱说话,比较认死理儿,认定的事情一般不会轻易改变,除非自己想通了。
相比之下,小女儿读了中专,能说会道,但是她口无遮拦,爱出风头,爱管闲事,她的这种性格也给我们惹了不少麻烦,所以两个女儿的性格根本无法劝说,最终她建议小女儿再去趟保险公司看看有没有挽回的可能性,毕竟这个纠纷的源头就在这万元赔偿金上。
对此李晓云也觉得有道理,当下她约着姐姐再次找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忆,当时两名工作人员赶到后,他们正在办丧事,由于外面比较嘈杂,所以就邀请了李晓云和刘鑫旺到了屋子里面去谈。
当时李晓云的话明显是要比较多,而刘鑫旺只说了寥寥数语,在确认了李晓云并非直系亲属后,工作人员依旧让她在单子上签了字,而且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就签了不同意三个字,按道理是要签名字的,但至于为何让李晓云来签字,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却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李晓云对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当时你们说让我签名字,我肯定是不会签的,我也不会这么蠢,是你们让我不要签名字的,而且就算签字,你们应该是让我在尸检通知函上显示我的身份,而不是找个我签字的照片提供给法院当作证据。
对此保险工作人员首先确认他们与李晓云私下没有任何交易,其次他们也承认当时的操作确实有瑕疵,尸检通知函应该由直系亲属来签字,而且签字也应该是签名字而不是不同意三个字。
听完之后,李晓云非常的愤怒,她说你们为什么要有瑕疵,你们是专业保险人员,我是个外行人,你为什么要找我签字,当时我也明确告诉你们我不是直系亲属了,可你们还要我签字,你们这些通知函不可能只有一张吧,当时为什么没有给刘鑫旺一份,跟他讲解这些事,让他去签这个字。
李晓云觉得自己是被保险公司给利用了,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说,其实李晓云不管签没签这份尸检通知函,对理赔结果的影响并不大。
这份理赔单是赔偿了10万元,对于万元的拒赔理由是,批单上面写得很明确,他这是属于保险合同约定除外责任,我们认为他是一种自杀的行为,所以跟你签字不签字对结果的影响并不大。
当下工作人员也说了当时的情况,他说,根据监控,包括公安部门的报警证明,以及车内留存的一些毒物,还有刘绍辉丢弃的毒物瓶子,医院,他的血液中检测出了胆碱酯酶偏低,医院推断有自杀的可能。
而在公安的笔录中,刘绍辉的堂弟也说,刘绍辉生前一直在借钱,具体不知道借钱是干什么,听说好像是欠了多万的外债无力偿还,年的2月属于特殊时期,办丧事一切从简,出于这个想法,我们才让李晓云在尸检通知函上写下了不同意三个字。
此时一旁的李秀娟和儿媳陈米一言不发,都是李晓云在据理力争,说起来跟她没有关系的事情,因为自己的莽撞参与了进来,最终她也变成了一个受害者,房子被占了,还背上了骂名,但事已至此,保险公司也没了办法。
随着事态的发展,保险公司愿意进一步配合处理相关事宜,但没有进行尸检,刘绍辉的死亡原因成为了永远的疑团,也成为了横亘在姐妹之间无法跨越的那道鸿沟。
为了解决矛盾,她们又去找到了律师咨询,律师表示,没有尸检无法判断真正的死亡原因,这就是拒赔的根本原因,现如今永远不可能知道死亡的原因,那再想要去获得理赔的可能性几乎很小。
但是造成这个没有尸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应该只能让李晓云来承担,她的错误就是不应该来帮你们管这个闲事,但既然管了她愿意承担一部分赔偿,这是她的态度,另一方面就是保险公司有没有告知你们这个尸检通知函的含义,如果没有告知可以申请主张去赔偿。
事实上你们已经上了法院,保险公司也因为过错赔偿了你们10万,如今再想要去获得更多的赔偿,这种可能性也非常的少,作为姐妹,妹妹应该理解姐姐中年丧子的痛苦,姐姐也不应该逼迫妹妹,说到底你们自己也是有责任的,如果把妹妹给逼抑郁了,最终妹妹也没有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没必要。
最终经过沟通,李晓云愿意赔偿姐姐30万元,李秀娟也表示会搬出妹妹的家,抽时间去把墙上的字重新粉刷了,就这样两姊妹握手言和,一年的风波也终于消停了。
亲情也应该有个度
亲情是一种深度,友情是一种广度,爱情是一种纯度,但不管什么情,不管什么事,都得有个适度,一旦情份过了度,那必定是会闹的鸡犬不宁。
对于李晓云来说,她在这个事件中感到非常的委屈,而李秀娟也会觉得自己很委屈,这就是亲情之间没有掌控好彼此之间的一个度。
李晓云的性格外向,爱出风头,爱管闲事,当姐姐痛失爱子萎靡不振的时候,她站了出来帮姐姐跑前跑后,事实上她的这种行为是值得被赞扬的,毕竟在亲情需要帮助的时候,有人愿意伸出双手帮助他人,这是可圈可点的。
然而让她委屈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明明觉得自己是做了好事,但到头来却好心办错了事,从而一家人都开始指责她,这种反差让她觉得心理接受不了。
所以这也就告诉了我们,亲人在相处的过程中要把握住一个分寸,需要帮助的时候当然还是要积极的去提供帮助,但是在遇到亲人需要自己去做重大决定的时候,我们可以给予建议,而不是代表亲人去做一些需要外界所认可的决定。
逝者已矣,生者更应该珍惜彼此。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待姐姐霸占妹妹房屋这件事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给出不一样的声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