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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22日0时29分许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一栋三层村民自建房(首层为便民店)
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
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火是怎么着起来的?
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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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经过
年6月21日20时20分许,冯某春祖孙四人到某饭店用餐,用餐期间冯某春饮酒。用餐结束后,他又驾驶三轮车外出收购小麦,直至23时51分,叼着一支未点燃的香烟回家。
6月22日0时29分许,事故建筑一层彩钢板房内东北侧着火并冒出浓烟。张某英被呛醒后,叫醒同卧室的丈夫冯某春、孙子冯某航,又来到二楼西北侧卧室叫醒孙女冯某、冯某晨,之后下楼试图打开一楼彩钢板房西侧入户卷帘门。
事故建筑一层前厅东侧过火情况
0时32分许,事故房屋中灯光同时熄灭,此时,一楼彩钢板房东侧火势已变大,且浓烟弥漫,张某英在尝试了几次无法打开卷帘门后返回二楼,从二楼东北侧卧室窗户跳到事故建筑后方的彩钢板房顶部。
事故建筑一层前厅西侧过火情况
冯某春在被张某英叫醒后,带着孙子冯某航通过楼梯来到三楼,在大火浓烟的熏烤下,二人昏倒在三楼防盗门后。冯某、冯某晨二人在被张某英叫醒后从二楼西北侧卧室逃至二楼东南侧卧室,在大火浓烟的熏烤下,二人昏倒在二楼东南侧卧室门后。
本次事故造成,冯某春、冯某航、冯某、冯某晨死亡。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冯某春饮酒后在自己经营的存有易燃物品的店铺内用火不慎,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事故建筑一层后厅过火情况
店铺不住人、起火难逃生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类型的
居民自建房还有很多
这种地方普遍存在
缺乏消防设施
出口单一、通道不畅
可燃物多、无防火分割等问题
一旦起火
浓烟烈火蔓延迅速
人员很难逃生